第十六卷 第六话 毕业

「各位将在今天毕业。满十五岁已经成年的同学,可以开始组队挑战魔物,若觉得太危险,也可以靠狩猎赚钱。希望各位能好好珍惜仅有的一条命。那么,恭喜各位毕业。」
「这场对毕业生的演说也太简短了吧。」
「总比长到让人厌烦好!」
度过一年的预备校生活后,我们顺利毕业了。
因为通常所有人都能毕业,所以当务之急是未来要如何以冒险者的身分讨生活。
「布鲁诺有什么打算?」
「有人招揽我。」
「真不愧是你。」
在这一年里,布鲁诺的魔力和会用的魔法都增加了。
他能直接构成战力,因此非常受欢迎,并早就决定好要加入哪个队伍。
「克林姆呢?你也算是现成战力吧?」
「这个嘛……」
在下的魔力也有稍微增加,至今仍在持续成长。
通常即使只是初级魔法师,还是会有很多人要,但不知为何没有任何队伍来招揽在下。
「在下的战斗方式,是用魔力强化身体直接打死猎物。因为只能近距离战斗,所以大家反而更担心在下会出意外。」
即使冒险者不重视身分,万一在下不幸丧命……
大家都怕被阿姆斯壮伯爵家报复,所以没有队伍愿意接纳在下。
「真令人困扰。」
这件事不是父亲和哥哥的错,为了不让他们担心,在下必须自己想办法解决。
「需要我帮你问一下队长吗?其实我加入的是那个染血坎蒂的队伍。他的队伍叫『破晓黄昏』,好像还满有名的。」
「在下先自己想办法吧。」
在下认为不能再继续麻烦布鲁诺。
至少自己参加的队伍,要由自己决定。
「真的没问题?」
「如果真的没办法再拜托你。」
「我知道了。不用客气,遇到困难就来找我商量吧。」
就这样,在下婉拒布鲁诺的邀约,开始自己寻找队伍。
* * *
「哼!」
「喔喔!又打倒了。」
「你真厉害。」
知难行易这句话真是有道理。
本来以为找队伍会很困难,结果马上就有人来招揽在下。
在下加入的是一个叫「剑击团」,由五名剑士组成的队伍。他们判断在下的战斗能力没问题,于是就让在下加入了。
在下今天也在离王都有段距离的魔物领域,靠用魔力强化过的手臂折断鹿型魔物的脖子。
新的同伴们开口称赞在下,他们也在熟练地收拾魔物。
在下依然无法使用放出魔法,现在只能先努力成为一个独当一面的冒险者。
由于魔力仍在缓慢成长,这部分只能耐心等候。
「克林姆,今天就先这样吧。准备撤退了。」
「在下还能继续战斗。」
在下向「剑击团」的队长表示自己还能再击倒两、三只魔物。
「你是新手,所以我能明白你想立功的心情,但新手如果过于焦急,对疲劳的感觉就会变迟钝。有些新手因为觉得自己没事就继续逞强,结果甚至因此受伤或丧命。等习惯现在的步调后,再慢慢加快步调吧。虽然乍看之下是在绕远路,但其实这才是最短的捷径。」
「原来如此。」
不愧是我们「剑击团」的队长。
真是冷静又经验丰富。
「那么,回旅馆吧。」
「了解。」
话虽如此,包含在下的成果在内,这次「剑击团」可以说是大丰收。
回到魔物领域附近的村子后,我们将今天的猎物卖给冒险者公会直营的收购场,然后分配报酬。
在下是新手,所以照理说能分到的报酬会比较少,但队长以「有确实构成战力」为由,分给在下和大家一样的报酬。
尽管一开始有些不安,但这个队伍真的很棒。
不只队长,其他成员对在下也很亲切。
然而,在下还是有一个疑问。
「那么,既然已经吃完晚餐,克林姆,你就先去睡吧。」
「喔……」
「你还年轻,不好好睡觉会长不大。」
「睡眠不足好像也会影响魔力成长。」
「这么偏僻的村子,晚上也没地方玩。」
「你就好好期待能在回王都前存到多少钱吧。」
「剑击团」每次都会选在王都近郊的偏远村落住宿,在那里从事冒险者的工作。
尽管乡下的猎物确实比较多,但他们不知为何每次完成工作后,都会要在下早点回旅馆就寝。
「剑击团」寄宿的村落,晚上确实都没有店家营业……
「在下会早点休息,替明天做准备。」
「这样比较好。」
在下今天也坦率答应会回旅馆休息,但在下实在很介意队长他们晚上都在做什么,因此便假装就寝,然后偷偷溜出旅馆跟踪他们。
他们只靠一根火把,就走向村外。
在下不能点火,只能拚命想办法跟上。
离开村子,在自然形成的无人兽径走了一会儿后,他们抵达一处位于森林内的空地。
然后,另一头也有人发现了队长他们的火把。
看来队长他们和别人约好在这里见面。
「山!」
「谷!」
「虽然每次都是相同成员,但还是要按照规矩对一下暗号。话说你们队里的少爷今天也没来吗?」
「是啊。他出身良好,所以个性十分坦率。而且我们表面上是中间等级的冒险者队伍,也有确实做出成绩,他不可能怀疑我们。」
「真的吗?」
「之所以让阿姆斯壮伯爵家的少爷加入,主要是为了挡警备队。就算是警备队,也想不到有大贵族子弟加入的队伍会像这样走私违法魔法药吧。」
「说得也是。在王都近郊的山里制造违法魔法药,然后让你们的冒险者队伍带到王都销售。这个方法可以说是天衣无缝。」
「没错。所以快把今天的份交给我吧。」
「知道了。」
可恶!亏在下还以为「剑击团」是支很棒的冒险者队伍!
没想到他们居然在走私违法魔法药。
最让人生气的是,他们居然利用在下。
不对!是利用在下的老家阿姆斯壮伯爵家的名号!
这样下去,在下将无颜面对父亲与哥哥!
他们容忍在下的任性,允许在下去外面的世界闯荡,这个结果让在下感到十分愧疚!
既然如此,就由在下来逮捕你们!
「等一下!」
「是谁?」
「啧!是那个少爷!」
队长,不对,违法药物走私贩!
明明这么暗,他居然还是认出了在下!
「只要让在下加入,就不会被警备队怀疑并躲过搜查,你们是为了这个目的才招揽在下的吗?」
「那还用说?一般队伍都怕你加入后死掉会很麻烦,光是愿意让你加入,你就该感谢我们了。」
「可恶……」
「话虽如此,目击我们的交易现场算你运气不好。即使你是阿姆斯壮伯爵家的人,我们还是得灭你的口。」
「你们打算抹消在下吗?」
「只要在这里宰了你,之后再把你的尸体喂给魔物吃就能湮灭证据。大贵族的少爷因为太过逞强而死这种事,也不是完全没发生过。虽然或许会因此被阿姆斯壮伯爵家盯上,但只要解散『剑击团』另外组队就行了。」
「为了避免被怀疑,还要重新累积一个队伍的评价是有点麻烦……但既然是做这种危险生意,该做的事情还是得好好做。」
「剑击团」。
虽然在下本来就认为所有成员都是认真的冒险者,但没想到连从事犯罪行为都这么不马虎……
现场除了五名「剑击团」的成员以外,还有五个负责制造违法魔法药的人员,总共有十个人。
前五个人是实力在中等以上的冒险者,而制造魔法药的人员当中,至少有一个人是魔法师。
一对十。如果正面对决,在下必死无疑。
既然如此!
「你怕了吗?」
「明明只要乖乖留在旅馆睡觉就好,要知道多余的好奇心可是会害死……呃啊!」
「废话太多可是会致命喔!」
对方仗著人多势众就完全大意了,所以没想到在下会发动快攻。
在下全速冲向负责拿火把的「剑击团」成员,用注入魔力的一击将其打晕。
现场很暗,只要弄熄火把再混进剩下的「剑击团」成员当中,他们就无法随意出手。
如果无法确认在下的位置,胡乱挥剑可能会伤及同伴,虽然不晓得制药成员中的魔法师实力如何,但随便施放魔法可能会打中「剑击团」的人。
总不能攻击重要的交易对象吧!
「他混进我们之中了!」
「喂!别拔剑!要是砍到同伴怎么办!」
「剑击团」的人果然不晓得在下的确切位置,并因为害怕伤及同伴而无法攻击。
「队长!我们先设法找出他的位置……呃啊!」
这样就打倒两人了!
「居然一击就被打倒了!果然是注入魔力的攻击……呃啊……」
对方必须避免伤及同伴,但在下周围全都是敌人,只要感觉到别人的气息就能直接用魔力攻击。
这样就打倒三人了!
「喂!坦多利!快用你的魔法想办法!」
「不行!这样可能会击中你们!」
「剑击团」的队长向制药集团的魔法师求救,但对方怕伤及同伴无法使用魔法。
这个状况应该是难不倒优秀的魔法师,但会参与制造违法魔法药的魔法师,实力果然不怎么样。
毕竟优秀的魔法师不用冒这种风险,就能名利双收。
偶尔会有不被看重的初级魔法师,因为不满自己的待遇而参与犯罪。
在下也得小心别变成这样……
「第四人。」
虽然「剑击团」只剩下队长一个人,但还有制药集团在,所以还是速战速决比较好!
「即使太暗看不见,但你可别以为我的实力和其他人一样!找到你了!」
「哼!『岩之拳』!」
不愧是「剑击团」的队长。
他在一片黑暗中准确地砍向在下,但在下将魔力集中在拳头上,成功将剑打断。
「我的剑!这家伙真的是菜鸟冒险者吗?」
「你就是这么想才让在下加入的吧?第五人!」
这样「剑击团」的人就全都无法战斗了。
「『剑击团』全灭了!这新手也太反常了!坦多利!已经不用担心会伤到同伴了!快动手!」
「我知道了。这个新手似乎不会用放出魔法,我轻松就能获胜。」
制药集团的其中一人,命令魔法师同伴攻击在下。
然而,从他到现在都还没用「照明」魔法来看,他身为魔法师的实力也没有比在下强多少。
「我要上了!帮我照明!」
魔法师一声令下,制药集团的成员就点燃预备的火把照亮周围。
他果然和在下一样不会使用「照明」。
等火把的光照出在下的身影时,那个魔法师的右手已经出现用魔法形成的火焰。
「连『照明』都不会用,真是个没用的魔法师!」
「你才没资格说我!你还不是一样只会用魔力强化身体打人!」
反正我们身为魔法师的实力都不怎么样,不需要这么生气吧。
「而且至少我还会用『火炎球』!接招吧!」
居然特地预告要使用什么魔法。
看来他不怎么习惯战斗。
虽然在下也没什么资格说别人。
「啊──哈哈!变成焦炭吧!」
「恕难从命!」
这种半吊子魔法师施展的「火炎球」,不可能有办法将在下烧成焦炭。
而且花这么多时间施展魔法,对手当然也会拟定对策。
在下抓起晕倒在地的「剑击团」成员,用他当盾牌。
魔法师放出的「火炎球」击中那个人,但不出所料,烧伤的范围并不大。
「果然!你的『火炎球』威力不怎么强!」
「你也太没良心了吧!」
「在下才不想被明明是魔法师,却参与犯罪的你这么说!在下才不会同情坏人!」
「可恶!」
面对在下的挑衅,魔法师再次放出「火炎球」!
但只要用人肉盾牌防御就行了。
当然,这招对优秀的魔法师没用,但即使在下和他一样都是半吊子的魔法师,还是能轻易应付他的攻击。
「混帐!」
「那么,该结束了!」
在下将用来当盾牌的「剑击团」成员丢向魔法师。
那个魔法师回避不及,连同被丢出去的「剑击团」成员一起倒地。
这样他应该暂时无法战斗了。
与此同时,在下全速冲向剩下的制药集团成员,趁他们失去最强战力的魔法师陷入动摇时,将他们一一击倒。
这场战斗不到五分钟就分出了胜负。
「呼……再来就只剩下制造违法魔法药的工房了。」
这里远离人烟,只能找一个制药集团的成员叫醒他,逼他吐出地点了。
得先想好要怎么威胁他。
「在那之前,必须先抢走他们的武器,将他们绑起来。」
独自与十个人战斗并获胜不是件难事,但善后起来非常麻烦。
毕竟在下只有一个人,但这也是无可奈何。
在下重新点燃火把,开始进行必要的处置,等一切都结束后,天已经完全亮了。
* * *
「事情就是这样,在下顺利击败了邪恶。」
「但那支队伍也因此解散了吧。果然无法事事顺利。」
在逮捕私造与走私违法魔法药的冒险者队伍后,又过了一个星期,在下与一个月没见的布鲁诺碰面。
他今天没有冒险者的工作,所以来听在下吐苦水。
虽然检举私造与走私违法魔法药的冒险者队伍这件事获得表扬,但在下第一个参加的队伍不到一个月就解散了。
在那之后,在下接受冒险者公会长时间的侦讯,即使想再找新队伍加入,得到的回答也都是「我们才不要让队伍突然因为那种理由解散的家伙」。
在下明明是做了正义之举,为什么会这么倒楣呢?
「感觉你明明立下了大功。」
「因为和贵族扯上关系,所以各方面都变得复杂又麻烦!」
在下是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加入「剑击团」。
但有些警备队和冒险者公会的人并不这么想。
该不会其实是阿姆斯壮伯爵家和「剑击团」联手,一起制造和走私违法魔法药吧?
尽管调查后立刻发现事情并非如此,但许多贵族希望事实是这样,并大肆散播这个臆测,结果在下还是给父亲和哥哥添了麻烦。
「有些贵族希望阿姆斯壮伯爵家因为丑闻而没落,好取代他们的地位。结果老家后来费了不少时间与工夫,才洗刷这个嫌疑。」
新手冒险者洗刷自己的嫌疑,并逮捕了制造和贩卖违法魔法药的业者──正常来讲,这应该是大功一件,只不过因为当事人是在下,才闹出这么大的骚动。
「当贵族真辛苦。」
「因此功劳与负面传闻刚好抵销。在下的功劳有跟没有一样。最后还被冒险者公会的高层挖苦。」
「听起来真惨。」
「但确实可能会有这种事。」
「坎蒂先生!」
「答对了──既然布鲁诺休假,那人家当然也休假。人家在街上闲晃时,刚好看见你们两个。」
我们是在户外的咖啡厅谈话,因此就算被染血坎蒂看见也很正常。
「虽然是为了伪装,但『剑击团』一直都很认真工作。然而他们现在却解散了,因此也难怪有人会对小壮有怨言。」
「小壮……吗?」
「因为是阿姆斯壮,所以叫小壮,很怪吗?」
「是没什么关系……」
「没关系啊。」
其实在下也觉得这称呼有点怪,但他(?)的眼神让在下无法反驳。
坎蒂大人明明不是魔法师,却散发出远胜「剑击团」成员的魄力。
「不过,坎蒂先生。『剑击团』是犯罪者。」
「对方当然也明白这点。小壮做了正确的事情,他一发现同伴犯罪就将其逮捕,冒险者以外的人都会赞赏这样的行为,但少了『剑击团』,会让冒险者公会的高层收入减少,所以他们当然会有怨言,至于其他贵族则是想扯阿姆斯壮伯爵家的后腿,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状况。」
该说坎蒂大人不愧是知名冒险者队伍的队长吗?
他收集情报的能力实在不可小觑。
「另外之所以没有队伍想让小壮加入,单纯是因为怕麻烦。即使是目前顺利运作的队伍,也可能因为一些小事分崩离析,这种事很常见。」
在下是阿姆斯壮伯爵家的人,所以可能会为队伍带来麻烦……
「在下明明已经离开家……」
「即使小壮这么想,其他人也不见得会这么认为。」
「在下无法反驳……」
虽然难得来到外面的世界,但不能再继续给父亲和哥哥添麻烦了……尽管他们都称赞在下这次做得很好……不过既然无法继续以冒险者的身分活动,或许得考虑回老家了。
「小壮是个坚强的好男人,所以不可以沮丧喔。『剑击团』也算是个有名的厉害队伍,另外虽说只是初级,但制药集团中还是有个魔法师,你独自打倒了他们,证明你有一定的实力。要不要加入我们的队伍啊。」
「真的可以吗?」
坎蒂大人表示愿意接纳在下这个可能带来麻烦的人。
他到底在想什么?
「人家没什么特别的意图。毕竟小壮能构成战力,将来的发展也令人期待。」
「但在下是阿姆斯壮伯爵家的人。」
「那又如何?居然为这种小事闹成这样,所以人家才讨厌冒险者公会的那些老人。还是应该叫他们糟老头子?冒险者的出身、成长背景、性别和年龄都不重要,只要看实力就够了。明明那些人自己年轻时,也曾批判高层的老人太在意世俗的眼光。如果小壮还想继续当冒险者,就来我们这里吧。」
「那就拜托了!」
「回答得好。以后请多指教啦,小壮。」
「剑击团」消灭后,在下面临失业的危机,但后来在下接受坎蒂大人的邀请,加入了他率领的队伍「破晓黄昏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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